2025年12月,南通仲裁委员会(临港产业仲裁院)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申报的《“调-仲-诉”对接模式下的建设工程纠纷非诉讼争议评审解决机制相关问题研究》入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 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探索建设工程领域专业化、市场化的非诉讼争议解决路径,2026年4月16日上午,南通仲裁委员会(临港产业仲裁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调-仲-诉”对接模式下的建设工程纠纷非诉讼争议评审解决机制课题组走访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召开专题研讨活动。 南通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勇军,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理事长盛勇强、理事兼主任汪怡群、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建工审判庭)法官助理钱荣,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寅哲,课题组秘书熊应然、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规划发展部助理张芷睿、秘书处调解秘书杨万玉等一同参与研讨。 与会人员围绕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化解的现实需求与制度创新展开深入交流。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介绍了在“调-仲-诉”对接方面的实践成果,特别是与仲裁机构合作建立的调仲对接机制,通过在调解阶段同步完成程序性与实体性审查,大幅缩短仲裁确认时间,提升了当事人对多元解纷机制的信任度和使用意愿。 各方一致认为,建设工程纠纷具有技术性强、事实复杂、鉴定依赖度高等特点,传统诉讼与仲裁程序周期长、成本高,亟须引入专业化、前置化的非诉讼争议评审机制。下一步,课题组将充分吸收上海先进经验,立足建设工程领域实际,加快完善“调-仲-诉”三位一体多元化解体系,推动非诉讼争议评审机制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落地,切实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升争议化解效率,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