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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请仔细阅读本单位的介绍(http://www.ntac.org.cn/content_show.asp?id=184)后,在本会受理范围内进行咨询。
     劳动仲裁请询: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1383558329)
     劳动监察请询: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51383559030)
     法律援助请询: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051359001729、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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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子强 来自:上海市 发表于:2026/9/8 17:04

标题:请问仲裁费用是由谁支付?
根据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提出仲裁申请,其仲裁费用是由提出方还是由违约方支付?
谢谢!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9/8 17:04:40
仲裁费用先由申请人(提出方)先行预交,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请求支持比例,划分双方分担仲裁费比例。

 陈刚 来自:南通 发表于:2026/9/2 10:19

标题:关于京扬广场无法办证也不退款、拖欠租金的咨询
2017年购买了京扬广场的的店铺,总共约40个平方,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也没有明确给出说法,还在强行拖,约定的租金也全部被开发商截留,几十万资金被开发商违规占用长达10年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9/2 10:21:09
在线咨询仅提供关于仲裁法律知识及程序咨询,建议向律师咨询实体处理问题

 孙涛 来自:南京 发表于:2026/8/19 12:28

标题:系列案件立案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相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贵委,有5个案件需要立案。多个案件立案有特殊要求吗?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8/19 13:02:02
符合立案要求正常立案

 孙军 来自:北京 发表于:2026/8/11 16:04

标题:请问委托代理人怎么查询案件?
我儿子孙瑞一的案子由其父亲全权代理。今收到短信立案通知。请告代理人登录贵委官网后怎么查询相关联信息?案件提取码在哪里输入?仲裁费何时交怎么交?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8/11 16:06:27
请仔细阅研立案通知或与立案部门联系,051359003129

 吕女士 来自:来自 发表于:2026/8/11 14:57

标题:已经结案的案件如何调取卷宗
在贵委已结案的仲裁案件,申请人本人或其代理律师如果调取卷宗,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8/11 16:05:34
个人持身份证书、代理人持委托书,和案件的办案秘书联系

 张女士 来自:南通市 发表于:2026/8/6 15:57

标题:如何查询本公司已受理案件的办结情况?
我公司向贵委提交了仲裁申请,贵委也已受理,请问我应当怎么查询该案件是否已办结?如已办结,我应当如何获取或者下载有关文书?盼复,感谢!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8/6 15:57:51
请与案件办理的办案秘书联系,在受理通知书上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孙赢 来自:如皋市亿赢木制品经营 发表于:2026/7/23 09:56

标题:关于仲裁保全提交法院的问题
我公司打算申请财产保全,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我司地址江苏省如皋市江安镇,对方欠我司货款未付
1、我司应该提交哪些仲裁材料?
2、我公司希望申请保全,请问保全申请书的抬头是写南通仲裁委还是其他别的的法院。
3、申请人拟购买财产保全担保保险,保函的出具对象的名称是哪个法院?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7/23 10:01:13
应提交材料http://www.ntac.org.cn/content_show.asp?id=190
格式文书http://www.ntac.org.cn/content.asp?classid=9&nclassid=10
如需保全,请额外提交:
1、保全申请书原件+财产线索,一式二份(一份落款南通仲裁委员会,一份落款对应法院);
2、仲裁申请书原件+证据材料,各一式一份;
3、双方身份主体资格材料+授权材料,各一式一份;
4、送达地址确认书,各一式一份;
5、担保材料(如系保单担保,抬头列对应的保全法院)。

 宋先生 来自:南通 发表于:2026/7/13 18:29

标题:关于房产买卖纠纷
交付已经比合同晚了2年多,对方拒绝沟通、回复、赔偿。希望通过仲裁获取按照合同上明确写明的赔偿。
想请问:
1.仲裁申请是否需要到南通仲裁或者崇明仲裁(房产地址隶属南通,但在崇明岛)。
2.需要填写哪些文件和提供哪些证件
3.仲裁委员会是否周末营业,营业时间等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7/14 14:58:24
如果纠纷处理约定的机构是南通仲裁委员会,本会可以受理。本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7:30。
南通仲裁委员会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办公电话:0513-59003129(立案庭)
应提交的材料可参考http://www.ntac.org.cn/content_show.asp?id=190
其他信息或者可以参阅本会网站http://www.nta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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