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介培训机构不退费
本人于2025年6月18日与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并缴纳3400元学费,后发现课程服务与前期销售口述不一致,并于2025年7月23日向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申请退款,该公司以不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退款,经?协商不成。根据相关法律,培训中介不退学费的行为主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该条款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限制消费者权利或加重消费者责任。 ? 1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等不公平规定。培训机构单方面规定"不予退费"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 2该中介培训机构违反《民法典》违约责任? 若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缩减课时、更换教师、教学质量不达标),拒绝退费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限制条款无效? “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可能因排除消费者权利被认定为无效,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部分可请求法院调减?。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5/7/24 8:39:44 如协议中有约定本会的仲裁条款,本会可受理。具体实体审理的内容最终由仲裁庭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