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劳动纠纷 我2013年9月底到一家家纺企业上班,在采购部做了3个月后调至制造部外协管控部至今,8月29日接到人资口头通知叫我月底前交接工作,然后自己离职,否则开除。8月30号家里有事,我请假了没来,9月1号公司停电,全厂不上班,2号下午人资又找我,说了一大堆莫须有的理由,叫我自己主动离职,不然就开除,开除通知也打印出来了。我该怎么办?怎么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14-9-3 9:05:14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劳动仲裁部门
标题:离职公司乱扣工资怎么办 公司是南京的,但是上班所在地是南通,平时工资和同事差不多,4月10提出离职,上班到4月底结束。一切手续都是正常办理的。5.26发工资发现四月份只有44元工资,结果问了公司,说实际上是1398的工资,扣除前几个月的保险共约1340,还扣了公积金,只给我发44元.我原单位的同事工资4月工资我询问后大约在2000,我觉得这个很不公平,完全就是乱扣工资的做法!想讨个说法,给我个公道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14-5-28 9:05:34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劳动仲裁部门
标题:合同写的协商不成到法院,可以到仲裁委员会处理吗? 供应商为在如皋,可以到贵地选择仲裁吗?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案不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标题:可以在贵委仲裁吗 我公司与客户的经济合同中写:有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签订地是海安。按照这个条款可以在贵委仲裁吗?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根据最高院关于仲裁法的司法解释及您所述,本会对上述合同具有管辖权。详细可咨询本会立案科室,电话0513-85580030
标题:仲裁争议金额按照什么计算 我户购买一开发商房子,但是延期1年多交房。按照合同应该延期每日计算万分之三违约金,一年大概在房款的10%以上,但是该开发商仅同意支付房价6%的违约金。购房合同约定争议处理方式为仲裁。请问,我贵委员会收费的标的标准是房款总价;还是我和开发商争议的金额,即房价10%违约金和房价6%违约金之间的差额。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争议金额由你提出的仲裁请求来确定,即你要求对方向你支付的数额,具体根据你的书面申请由本会立案部门书面受理通知书为准。
标题:仲裁协议的效力 您好。请问如果双方之间的仲裁协议表述为“双方同意通过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所有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仲裁由3名仲裁员进行。南通仲裁委员会应管理仲裁。”那么上述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南通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受理该案仲裁?十分感谢!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7号)第六条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标题:合同纠纷 我公司在家纺城建设物流园区,叶老板系其中一条专线经营人,2010年7月1日租用我公司场所经营。叶老板在2012年年初私用我公司经营许可在园区外开设物流站点,扰乱物流市场,经我公司多次劝说阻止未果。2012年12月5日,执法部门对其在外开设的站点进行了调查取证,违反了相关法规,由于该经营人私用我公司许可,执法部门依法对我公司处以罚款。我公司要求与叶老板终止合同,合同上写明了“双方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请问本案是否由贵会受理?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根据合同约定,该纠纷应由本会管辖。
标题:欠款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或购买材料的欠款纠纷适不适用仲裁?如可以,我在欠条上注明就可以吗?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南通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涉外经济合同纠纷,以及金融(包括证券、期货、保险)、投资、质量、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欠条上可注明纠纷解决方式,但必须由双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