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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请仔细阅读本单位的介绍(http://www.ntac.org.cn/content_show.asp?id=184)后,在本会受理范围内进行咨询。
     劳动仲裁请询: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1383558329)
     劳动监察请询: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51383559030)
     法律援助请询: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051359001729、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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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利 来自:劳动仲裁 发表于:2022/4/7 15:14

标题:被申请人的仲裁文书送达证明可以在网上查到吗?
隆利与王晓华劳动仲裁一案,现在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需要我提供仲裁文书送达证明,现在本人不在南通,要怎么才能拿到仲裁文书送达证明?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12 18:10:38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陆军浩 来自:河南信阳 发表于:2022/4/6 18:48

标题:开始说报销车费,几个月后找他报销说报不了
去年年底在南通拓耀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去之前答应报销车票,车票邮寄过去之后说跨年的车票报不了,能不能仲裁。没签劳动合同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12 18:10:55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高晓芸 来自:江苏启东绿地铂瑞酒店 发表于:2022/4/1 10:29

标题:疫情期间员工最低工资保障事宜
因为目前疫情情况,有员工回家呗隔离,无法返回工作地点,是否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给员工。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1 10:46:49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JJ 来自:南通 发表于:2022/3/17 09:55

标题:美豪丽致酒店南通南大街店拖欠员工工资长达2月之久
美豪丽致酒店南通南大街店拖欠员工工资长达2月之久。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3-17 10:07:45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雷慧杰 来自:扬州市宝应县 发表于:2022/3/15 06:45

标题:证件问题
本人我年前在南通市崇川区苏中建设工地做信号工工作,因年后那边工地说不要我了,现在因为他们工地有的信号工没有证,所以压着我的证不给撤掉,导致我无法在下一个工地上班,请问这个问题归你们管吗?等答复。谢谢。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3-15 13:41:22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樊海军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祟川区 发表于:2022/3/8 16:50

标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本人在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从事工地栋号长工作,19个月,现在公司没有工地解除了合同,社保也停了,本人申请经济补偿两个月工资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3-9 10:29:23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张先生 来自:南通 发表于:2022/3/1 19:02

标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公告过60是否可申请撤销
您好!尊敬南通仲裁委
因企业仲裁缺席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告。
但该公告已被第三方网站进行转载。对申请人的隐私及其它权益进行了损害。
该公告已过公告60日,是否可申请撤销。
谢谢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3-3 10:18:41
劳动纠纷不属于本会处理纠纷的范围,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

 成卫东 来自:被南通市王府物业发展 发表于:2022/2/23 05:56

标题:开发区劳动仲裁委不作为
看看,南通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对二十年前王府工伤职工(加班到后半夜两点一刻发生工伤)被王府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接到起诉,于1997.8经过仲裁委严局长对王府公司包庇性调解,受害人二十多年开要求依法仲裁,而仲裁委相关人员在承认非法后竟然至今没有依法仲裁,是否严重不作为?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2-23 10:13:00
劳动纠纷不属于本会处理纠纷的范围,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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