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转让人未按约履行报批义务违反诚信原则的,可认定存在缔约过失,需赔偿由此给善意相对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深圳市标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鞍山市财政局股权转让纠纷案
【案例要旨】合同约定生效要件为报批允准,承担报批义务方不履行报批义务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人获得利益以善意相对人丧失交易机会为代价,善意相对人要求缔约过失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除直接损失外,缔约过失人对善意相对人的交易机会损失等间接损失,应予赔偿。间接损失数额应考虑缔约过失人过错程度及获得利益情况、善意相对人成本支出及预期利益等,综合衡量确定。
案号:(2016)最高法民终802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12期(总第254期)
2. 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的,应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张女士诉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用人单位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足以认定双方就希望建立劳动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有理由相信用人单位将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因此从上家辞职,现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有违诚信,应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23年5月25日第3版
3. 出租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造成承租方预期利益受到损失,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当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兰某、张某诉湖南嘉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出租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造成承租方预期利益受到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承租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商事活动中理应慎重审查事关切身利益的合同事项,但其在未明确知悉相关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即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致使自身收益受到减损,对此亦存在一定过错,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当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案号:(2022)湘02民终2551号
审判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3年2月26日
4. 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明知道路建设尚未立项仍对道路规划进行大力宣传,违背如实告知及诚实信用的先合同义务,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冯某某诉湛江银都置业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在明知道路建设尚未立项的情况下,将道路规划以及对该路建成后对交通的便利情况进行大力宣传,虽然开发商对道路规划所作的说明和允诺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但上述行为必然会对买受人在评判涉案房屋的居住环境、交通便利等综合指标时造成一定的误导,同时亦对买受人是否决定订立买卖合同产生一定的影响。开发商的行为显然违背如实告知以及诚实信用的先合同义务,造成买受人的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案号:(2023)粤0803民初85号
审判法院: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3年2月8日
5.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以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为限,不应超过合同履行利益——孙某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以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为限,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情况下,当事人所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不应超过合同履行利益。
案号:(2022)京03民终16719号
审判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6. 受让人在签订转让协议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定金,致使合同未能生效,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陈某某诉卢某某、方某某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已经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形式上的约束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中促使合同生效的相应义务。受让人在签订转让协议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定金,致使合同未能生效,显然存在过错,严重违反契约精神,与诚信原则相悖,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此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案号:(2022)闽07民终722号
审判法院: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