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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塞尔维亚签署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
发表时间:2021-05-27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5月27日与塞尔维亚内务部部长亚历山大·武林分别代表两国政府通过视频方式签署中塞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

根据双方签署的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中国与塞尔维亚双方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员在其境内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互认。临时进入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可以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车,无需换领塞尔维亚驾驶证;临时进入中国的,可以持塞尔维亚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换领有效期为一年的临时驾驶许可,免予体检和考试。对于在对方国家居留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免试互换。一方公民或常驻人员持本国驾驶证和翻译件,以及护照、签证或者居留证件,可以直接免试换领对方国家驾驶证。互认和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摩托车。互认协议将自双方签署并完成国内法律确认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中塞驾驶证的互认换领,将直接惠及两国旅游、务工、探亲等人员,有利于方便两国公民驾车出行,有利于促进两国警务合作,有利于增进两国传统友谊,对推进两国经贸合作、人文交往,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中国已经实现与比利时、阿联酋两国的驾驶证互认换领,与法国的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也即将生效实施。目前,公安部正在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进一步扩大互认换领范围,提升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便利我国公民境外驾车出行、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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