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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海南仲裁中心首次开庭审理案件
发表时间:2021-05-25

   2021年5月2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中心(以下简称“贸仲海南仲裁中心”)首次开庭审理了一起仲裁案件。该案件仲裁条款约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贸仲仲裁,“仲裁地在海口,开庭地在海口”。

   贸仲成立于1956年,是中国第一家仲裁机构。经过60余年的发展,业已成为具有丰富的仲裁案件管理经验与良好国际声誉的仲裁机构,案件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裁决的公信力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应当地政府邀请,贸仲已在国内设立14间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基于贸仲的品牌优势,结合所在地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特色,因地制宜地提供高品质的争议解决服务。海南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自从1988年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涉外经贸活动日益频繁,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作出了进一步推动海南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贸促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批准设立了贸仲海南仲裁中心。

贸仲海南仲裁中心于2020年9月8日揭牌,旨在努力探索符合海南经济发展的仲裁、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积极开展金融仲裁、旅游仲裁、知识产权仲裁和房地产仲裁等业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往来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贸仲海南仲裁中心将利用贸仲丰富的实践经验,借鉴国际仲裁的先进做法,以快速发展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为依托,与海南相关部门及海南仲裁界共同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仲裁服务,为海南进一步建设成为国际性争议解决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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