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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障
发表时间:2020-01-21

      一些司法实践中,存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关注较多、而对未成年被害人关注不够的问题。最高检近日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双向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涉及领域更加广泛,呈现低龄化、暴力化趋势,一些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挑战社会容忍的底线;同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呈上升趋势,引发全社会强烈愤慨。

  最高检指出,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既要注重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要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维护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当案件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时,无论是惩治还是预防,无论是刑事追诉还是民事处罚,都要注意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最高检强调,要切实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高度,推动党的未成年人检察事业不断深化,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把国家法律保护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要发挥检调对接平台作用,用好司法救助,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感受到检察司法温暖,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矛盾。要进一步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建设,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

  最高检要求,到2020年底前,各地市要至少建立一处“一站式”办案区。最高检将会同公安部、全国妇联等单位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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