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会处理的一起购房合同纠纷的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一起将一面“专业知识精、品德素质高”的锦旗送至本会秘书处,赞扬本会帮助化解纠纷,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卖房人因经营需要通过中介处理了一套房产,但在房屋买卖履行过程中,因故该房屋被案外人查封,导致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购房人遂向本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仲裁过程中,购房人了解到卖房人在外地还有房产,遂申请保全了外地房产,同时认为中介方没有完全履行职责,也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责任。而卖房人由于外地房产也已经出售,保全措施也造成了纠纷隐患。 由于各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员,本会主任考虑到案件的情况指定了熟悉房地产专业和擅长调解工作的资深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员及办案秘书在充分了解了各方的情况后,尽力为当事人着想,精心组织调解工作,将案外人引入调解程序。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让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案,由案外人解除查封措施后,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同时将剩余房款经本会给付案外人。 在调解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涉及部门、人员众多,秘书处协调了三地法院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历经多轮谈话、沟通及安排,在各方配合下终于在调解协议达成一个月后妥善履行,避免了矛盾激化,成功化解包括房屋买卖纠纷在内的系列纠纷。 近年来,本会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仲裁工作的要求,牢记仲裁为民的宗旨,办案的过程中注重及时归纳案件的主要矛盾和焦点,全方位狠抓调解突破点,最大限度依法适用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始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在案件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调撤率达到近90%,取得良好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