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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订合作备忘录
发表时间:2018-11-16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仲”)在此欣然宣布,新仲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签署了旨在推广国际仲裁作为解决跨境争议优选方式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

2018年10月12日,在首届新仲–贸仲北京联合大会“高效争议解决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召开之际,新仲首席执行官林淑慧女士与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签署了备忘录。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韩国元先生、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先生、新仲仲裁院院长Gary Born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部主任刘敬东先生、新仲董事会副主席陈凌新先生和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赵建先生共同见证了签署仪式。

根据《备忘录》,新仲和贸仲将设立联合工作小组讨论新仲提议的《跨机构合并仲裁议定书》。双方将共同推广国际仲裁,为商界提供更好的服务。新仲和贸仲将在中国或者新加坡联合举办一年一度的国际仲裁大会,并且在中国及新加坡联合组织其他国际仲裁会议、研讨会、研习班等。

双方亦同意,可应一方请求且在适当的情况下,互相推荐仲裁员;以及应一方请求,为对方人员提供培训。根据《备忘录》,贸仲将以优惠价格向在中国开庭的新仲案件提供庭审设施。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说,“我们期待和新仲紧密合作,向来自中国及其他一带一路经济体的现有及潜在国际仲裁用户积极推广服务。”

新仲首席执行官林淑慧女士说,“我们十分高兴与贸仲建立合作关系,并且在北京举办首届联合仲裁大会以纪念这一特别里程碑。”

在备忘录签署仪式后,双方共同联合举办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的有效争议解决为主题,对“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进行分析,包括其可能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此外,本次研讨会还就“一带一路”投资争议以及中国仲裁和新加坡仲裁的最新发展趋势等进行了专题讨论。来自国内外的重量级嘉宾就最前沿的相关实践,与在场超过190位来宾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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