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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仲裁院宣布成立“一带一路”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8-03-16
        日前,国际商会仲裁院(即CC)正式宣布成立“一带一路”委员会,以应对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相关的潜在争端解决问题。国际商会仲裁院主席亚历克西.穆尔在去年秋天举行的国际商会仲裁院工作会议中宣布将成立一个委员会。该委员会将推动国际商会现有争端解决程序和框架的发展以支持“一带一路”争端的解决。史密夫律师事务所全球仲裁管理合伙人贾斯丁.达格斯蒂诺被指定为该委员会主席,国际商会北亚地区主任范铭超将担任秘书长。国际商会在下一年度将会组织一系列的活动,以聚焦其为“一带一路”提供争端解决服务的能力。相关活动将在一系列国家和地区进行,包括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尼日利亚、东南亚、菲律宾、日本和香港,更多活动未来将在其他更多地区举行。这说明ICC已开始关注“一带一路”经济带特有的经贸领域的法律和纠纷问题,主要的目标是,“当争议发生,它们得到最高效的解决,并且相关各方的商业关系受到的损害降到最低。”
        这一机构成立的背景是2018年1月23日北京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宣布将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会议强调: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依托我国现有司法、仲裁和调解机构,吸收、整合国内外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该委员会也有望与与即将成立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合作,加强该地区的法制建设和保护投资方和东道国等各方利益,共同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共商、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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