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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仲裁院首季开门红
发表时间:2018-01-26

  法制网讯 记者万学忠通讯员王晶 记者从1月18日在京召开的“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院长及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会议上获悉,该院成立仅仅一年有余,已受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事纠纷5起,总标的额6亿元人民币,涉及利比亚、科威特、越南等3个国家。

  “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由武汉仲裁委于2016年10月组建,是中国仲裁界首家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专业仲裁院,主要受理“一带一路”建设工程和商事项目的争议或纠纷,致力于妥善处理中国企业在海外的项目投资、工程承发包和总分包之间的纠纷,保障“一带一路”沿线项目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该院受理的5起案件,均为建筑合同纠纷。其中3起发生在利比亚,另外2起分别在科威特、越南。这些案件都是两家中国企业之间在境外的工程分包合同争议。其中4起纠纷产生的原因为项目地局势动荡,发生了战乱。

  在当天的院长会上,仲裁院秘书长李章波回顾了一年来的工作,与会院长、副院长及专家咨询委成员分别就仲裁院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仲裁院顾问卢云华,院长刘健勤,副院长于腾群、吴佐民、朱树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姜丽丽等30余人出席了会议。

  “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院长刘健勤表示,仲裁院下一步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有计划地深入走访企业,把脉企业发展痛点,了解企业海外投资信息,发挥仲裁优势,全方位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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