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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印发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7-09-1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日前,司法部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主体。强调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执法机关,又是普法的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中。

    通知指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业务工作,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受理行政许可、办理行政处罚、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强制戒毒隔离、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司法考试等司法行政执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还强调要利用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加强典型案例收集发布,认真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安排部署,制定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要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要加强对全系统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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