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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应行政拘留 郑孝和建议修改治安处罚法
发表时间:2017-03-06

    “以伤害、杀害动物为乐,不仅关乎人类道德,更关乎公共安全。”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孝和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关于虐待动物行为的处罚条款,透过法律约束、制止暴力残酷行为。

  郑孝和长期关注动物保护领域,注意到虐待动物行为目前呈现蔓延趋势,尤其是近期流传网络的虐猫剥皮事件,残忍程度挑战了社会容忍底线。他指出,这些野蛮、残忍行为已经引起公众越来越多的反感、批评和抵制,但我国还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这类虐待动物的行为。

  郑孝和说,立法的空白可能会造成社会对暴力的感觉麻木,同时施虐者的行为也会变本加厉,进而引发社会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郑孝和建议,在对待动物问题上,应当有法律指引与道德教育。尤其在立法方面,应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对虐待动物行为的处罚条款,明确虐待动物行为的定义、范围以及法律责任。对以娱乐、食用、商业盈利等为目的,使用违反动物自然属性、增加动物不必要的痛苦和恐慌、延长动物痛苦时间等针对动物的身体和精神实施的暴力伤害行为,可以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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